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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英语: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缩写:RCEP)是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发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与东盟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五方共同参加,共计15个缔约方所构成的高级自由贸易协定。协议向外部开放,比如中亚、南亚及大洋洲等经济体。RCEP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更紧密的市场。经批准生效后,“各成员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 2019年11月4日,谈判完成,但印度中途退出。2020年11月15日,15个RCEP缔约方正式签署协定。由此,该协定超越欧盟自由贸易区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经济体系;截至目前,该协定既仅次于欧盟-南共市自贸区之后,而仍稳居全球第二大自贸体系地位。 2021年11月,已有6个东盟成员缔约方和4个非东盟成员缔约方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标志协定满足生效条件(6个东盟成员缔约方和3个非东盟成员缔约方核准)。根据协定规定,RCEP在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六十天后的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因韩国在2021年12月2日才批准该协定,该协定在韩国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2月1日;因马来西亚在2022年1月17日交存核准书,该协定在马来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4];因印度尼西亚在2022年11月3日交存核准书,该协定在印度尼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2日。 2023年6月2日起,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